济南海河港务有限公司声屏障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次采购为济南港主城港区一期工程声屏障采购安装项目,采购人为济南海河港务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济南港主城港区地处济南市高新区,荷花路跨小清河桥下游东岸,位于小清河复航工程起点,区位优势明显。本工程位于规划主城港区南端,朝阳村以北,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6°47′07″至36°48′00″、东经117°10′57″至117°11′21″之间,距离荷花路桥约470m,距离小清河口处的羊口港约169km,陆路距济南市中心30km。

本工程建设8个1000吨级通用及多用途泊位及相应配套设施,泊位长度650m,设计综合通过能力为664万吨/年,其中集装箱通过能力40.9万TEU/年。

1.2采购内容:济南港主城港区一期工程声屏障采购安装及部分基础,拟采购的声屏障尺寸为2.5m高,弧度立柱间距2.5m,共计620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能力(相应经营范围)的企业;

2.2  投标物资(插板式金属声屏障须提供国家认可的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的截图),其他投标物资须具有国家认可的具有声屏障检测资格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提供报告复印件及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查询结果的截图)。

2.3  供应商3年(2020年1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2项同类货物的供货业绩,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  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制度,良好的售后服务记录;

2.5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5月17日至2023年5月19日,每日09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

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联系人、收件人信息、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wuchuanjinatt@163.com,并电话联系采购人确认报名(吴先生,电话:15668435393),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2 磋商文件售价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5月22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4.2 递交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稼轩路1977号温泉公馆商务中心11号楼102室。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采购人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报价,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报价公开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山东海河港口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济南海河港务有限公司

 址:济南市历城区稼轩路1977号温泉公馆商务中心11号楼102室                                                

联系人:吴先生

 话:156684353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