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港主城港区、章丘港区一期工程数字式汽车衡采购安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本次采购为数字式汽车衡采购、安装项目,采购人为章丘海河港务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现对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

1.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

项目一:章丘港区一期工程位于章丘区境内,国道308小清河大桥下游河道右岸150m。总占地面积595.3亩,共建设6个1000吨级泊位,其中3个1000吨级多用途泊位,3个1000吨级通用泊位。

项目二:济南港主城港区地处济南市高新区,荷花路跨小清河桥下游东岸,距离荷花路桥约470m,距离小清河口处的羊口港约169km,陆路距济南市中心30km。

现因业务需要两项目各采购安装两台数字汽车衡,一台100吨,一台150吨,共四台。

1.2采购内容:数字式汽车衡(含预埋件)采购安装。

货物型号:数字汽车衡SCS-100吨2台、数字汽车衡SCS-150吨2台,均含无人值守系统(图像抓拍与视频监控子系统、红外防作弊系统、指挥子系统、称重管理子系统工控机打印机、PLC控制系统-具有以太网络通信模块,上位机组态软件,具备集中控制系统接入条件和模块,免费提供系统的数据点表)。

1.3项目说明:

   项目二所采需的数字汽车衡SCS-1001台、数字汽车衡SCS-1501台,为济南海河港务有限公司委托章丘海河港务发展有限公司统一进行采购,成交供应商需就项目一和项目二所采购内容分别与章丘海河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及济南海河港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必须具有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相应的国家专利的汽车衡制造商(允许代理)。

2.3供应商必须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安装、设计资质,具有国家认定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针对所投产品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检测报告等,符合目前国家各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2.4供应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设备的相关经验和良好运行业绩,在安装调试运行中未发现重大的设备质量问题。

2.5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方式

3.1 符合资格要求的报价人请于2023年3132023年317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办理购买磋商文件事宜。

报名资料: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供应商身份证复印件、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包括项目名称、联系人、收件人信息、电话、邮箱),以上资料加盖公章扫描件发送至邮箱sdjnzqhh@163.com并电话联系确认报名(邹先生,电话:17852271184),报名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

3.2 磋商文件售价0元。

4.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32314时00分

4.2 递交地点:章丘海河港务发展有限公司(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潘王路甲鱼园内)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4 采购人定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进行公开报价,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报价公开的供应商,视为默认公开结果。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山东海河港口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采购人:章丘海河港务发展有限公司

 址: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白云湖街道潘王路甲鱼园内

联系人:邹先生

 话:17852271184